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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林德气体(泰兴)有限公司收购金燕化学6500Nm3/h与22000Nm3/h两套空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(固废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林德气体(泰兴)有限公司收购金燕化学6500Nm3/h与22000Nm3/h两套空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(固废);
建设地点: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洋思港北路(泰兴金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);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。
公示时间:2020年4月22日-2020年5月19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: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要加盖公章;
联系人:王工
联系方式:136416414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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